一、招商基本情况
由于当前科技技术和时代的进步的不断发展,使得眼视光患者不断增加,年预计镜框用量为900个,镜片3400个。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减少医院的投入和提升患者满意度,由于医院目前无法完成眼镜的制作能力,拟对眼视光中心配镜合作项目进行采购。医院眼视光中心保留验光等医疗服务并提供原有相关设备及技术支持,医院为开展眼视光医疗配套服务自主设立眼视光中心,供应商仅为产品与技术支持方;中选供应商负责配镜合作项目的全部人员投入及日常管理,并负责产品的原材料以及制作成品的质量保证,承担质量和售后服务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负面影响。
合作方还应配合医院完成以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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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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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某医院眼视光中心配镜合作项目 |
1、医院设立眼视光中心,负责提供医疗场地及基本诊疗条件。中选供应商在医院管理下,提供配镜相关的产品供应及技术支持服务。 2、场地水电费用由医院承担,纳入眼视光中心运营成本统一核算。 3、采购人保留验光等服务,提供原有相关设备供中选人开展配镜制作、销售使用; 4、采购人提供眼科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验光处方、诊疗指导等; 5、采购人负责对中选人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及管理。 6、无偿协助眼科疾病诊断能力的提升、眼科疾病特色适宜技术和(或)院内制剂推广等; 7、无偿协助科室近视防控科普宣传与公益活动; 8、无偿协助科室入校开展视力筛查体检,并建立屈光发育档案; 9、无偿提供支持眼科相关业务发展的详细服务方案,包括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发展规划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其中聘请专家所需费用根据具体工作性质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协商解决; 10、无偿负责辖区内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任务,协助医院建设区域儿童、少年近视防控中心; 11、协助科室开展视光中心临床业务,并根据眼科业务情况提供相关中西眼科业务专家资源,定期在医院开展诊疗服务,协助科室提升诊疗服务能力; 12、中选人负责配镜所需的全部人员投入,根据医院眼科业务需求,选派经医院考核认可、具备相应职业资格(验光员/定配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配镜师、销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在医院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下,开展配镜相关的辅助技术支持工作。上述人员的人事关系、薪酬福利由供应商负责,但其执业行为、服务规范须服从医院的管理与监督。 13、中选供应商应就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技术支持服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产品缺陷或服务不当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合作期间医院与供应商的责任划分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14、中选人负责配镜所需的设施设备投入(含维护、更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合作期间由医院统一管理使用,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协议终止后,供应商自行收回设备。 15、中选人须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配镜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16.销售普通镜架、镜片及眼科视光辅助产品,供应商需持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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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要求
1、本次采取匿名征集,根据本次征集公告所提供的报价表(格式1)进行报价,所提交报价中均不得出现公司名称等信息。
2、所提交报价需保证客观具体,夸大和随意捏造的情形。
3、本次只对价格进行征集(按季度向医院支付技术支持费)。
三、征集时间及要求
1.征集时间:2026年04月14日-2026年04月20日。
2.收集邮箱:完成征集资料后可直接发送资料电子版传至Z2305895@163.com或邮寄至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424号5号楼3层2号。
3.联系方式:0813-7676718。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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