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
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工作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精神科,服从医院调整安排。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护士岗位35周岁及以下,护工岗位55周岁及以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专业条件中“专业类”的即为专业目录小类,应聘人员的专业可以是该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不带“专业类”的是指具体专业名称。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同;
5.护士岗位必须持有有效护士资格证;护工岗位要求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工作耐心与细心,能掌握基础护理操作者优先;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招聘条件 |
招聘流程 |
备注 |
护士 |
4 |
35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护理 |
1.取得护士及以上资格证。 2.思想政治过硬,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能适应夜班工作。 |
报名-简历初筛-资格审核-笔试-操作-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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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 |
4 |
55周岁及以下 |
无要求 |
无要求 |
1.护理专业、医学类专业或具有护工经验人员优先。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亲和力,能适应夜班工作。 |
报名-简历初筛-资格审核-操作-面试 |
|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8:00-2月14日18:00,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收取报名资料。
(二)报名方式
请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有关证件等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传至邮箱1284944319@qq.com或将报名材料纸质件交至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资阳市高新区现代大道3号,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8-26820680。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考试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牵头,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表》1份(贴上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由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和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地点: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资阳市高新区现代大道3号),具体考试时间等候通知。
六、成绩计算
护士岗位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20%+学历职称成绩10%。
护工岗位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成绩公布
由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最终成绩进行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操作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学历高低、学历是否全日制确定名次(若均相同,则再组织一次面试)。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考单位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过程由招考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地点由招考单位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过程由招考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招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一、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通知,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
(三)请应聘人员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在整个考聘期间切记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考单位。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028-25010278
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28-26820680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纪检委员:13118413208
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28-26820680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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